|
|
|
浅论废除死刑
|
| |
论文摘要 现代文明社会,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仅仅对一个罪犯处以极刑,并不能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既不人道,又不公正,既不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潮流,又不能有效的预防犯罪、震慑犯罪,因此,死刑制度应当废除。 废除死刑的理由 一、古今中外死刑发展的历史都说明文明越发展,死刑制度就越没落,死刑的最终废止是历史的趋势,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死刑制度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维护阶级统治的最直接、最简单的手段,在现代文明社会、民主代议制度的共和国占据了主流,国家的阶级统治功能受到了极大削弱,法律的阶级属性已经遂渐弱化,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最终追求,所以死刑做为维护阶级统治的手段,理所当然地应当退出历史舞台。 三、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问题,死刑不可能根除,产生犯罪的社会根源,不可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的产生,要预防和打击犯罪,真正的治本之策有赖于有效的社会综合治理,而不是注重刑罚的轻重。 从死刑产生震慑效果的机制来分析,绝大数的犯罪人或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严重至于死罪,或者虽然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从古今中外的社会实践来分析,死刑也没有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遏制。 四、死刑之所以能获得广泛的公众认同,在于死刑通过对犯罪的道义报应满足了人们集体意识中的正义感情。但是,民众的正义感情与报应观念往往变动很快,起伏不定。因此,对于死刑,我们不能只从个人的感觉和义愤出发考虑问题。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