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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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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保险欺诈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保险制度上的一些漏洞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所诈骗的保险金额都比较大,一旦得逞,不仅严重扰乱了保险业的发展进而危及人民所享有的保险福利,而且还会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已经将把本罪收入新刑法,从而以打击破坏保险秩序的保险 诈骗活动,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所谓保险诈骗,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该论文涉及以下问题: ①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②保险诈骗罪的刑罚适用。 ③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1.保险诈骗的共犯问题。 2.保险诈骗的既遂与未遂问题。 3.保险诈骗的数罪问题。 ④保险诈骗的防范对策。 ⑤保险诈骗的探析。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一般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构成。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保险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金融秩序。本罪的犯罪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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