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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罢工权的确认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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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契约化、多元化趋势逐渐增强,劳动争议尤其是罢工事件的发生大量增加。本文通过对罢工现象的分析,认为有必要在法律中确认劳动者享有罢工权,同时完善保护合法罢工和限制、取缔非法罢工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罢工案件,将罢工现象纳入法制轨道,并且提出了实施罢工立法的方案。 「关 键 词」罢工权/立法/规范 「 正 文 」 2000年10月,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提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议案》。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抓紧研究和修改,为进一步审议作准备。(注:我国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该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人民日报》2000年10月31日。)我国批准这一公约的日子已指日可待。该公约第8条规定了工会组织的一项权利——“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此项权利”。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目前罢工现象的分析,探讨确立罢工权的理由,以及我国应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如何对罢工权的行使加以规范。 一、确认罢工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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