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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研究的地位演进与总论研究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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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研究在经济法学总论研究中的地位渐次下降,与此伴同的是,经济法学总论研究的主题增多和领域扩展。由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研究被置于过高地位,致使研究资源分配严重失衡,阻滞了经济法学总论的成熟。我们应当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调整经济法学总论研究的未来进路。 关键词:经济法学 总论 调整对象 研究 学科或专题回顾已经成为学术传统和学术规范之一。回顾与前瞻在前几年已经被提到学术史研究的高度,成为整个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经济法学几乎是在回顾与前瞻中前进的。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总论是学科成熟度的重要标志域,但专就经济法学总论(以下简称总论)研究的问题和进路进行探讨的还不多见。本文的思路在于:以总论研究的进路为主题,以调整对象研究在整个总论研究中的地位及其演进为视角,从二者的联结考察中探寻总论研究进路的缺陷及其原因和完善思路。这属于“研究的研究”,定位于学术史研究层面。 一、调整对象研究的地位演进与总论研究领域的扩展 经济法学研究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中国兴起以来,调整对象的研究始终是总论研究的主题之一,并总是成为引领各个时期总论甚至整个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前奏。确认调整对象研究在整个总论体系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至少可以从下列考察中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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