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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技术与高校法学课堂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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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媒体教学模式是目前法学教学中最为有效的一种教学模式。通过对法学教学的学科特点和目前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了关于多媒体教学模式在法学教学应用中须注意的几个问题及其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教学模式;法学教学;多媒体技术;多媒体教学模式 一、教学模式理论概述 在现代教育学理论中,教学模式的分类逐渐趋于严密与细致。 (一)根据教学主体在参与教学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可以把教学模式分为三种:学生主动型、教师主动型、师生互动型 在教学模式中,学生主动型教学模式一直是教育实践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因为在这种模式下,每个学生都能根椐各自的需要和能力,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运用各种教学媒体,进行兴趣学习、实践学习、创造性学习和个别学习。甚至有的理论认为所谓“主体性学习模式”就仅指此模式[1].但是,绝对的学生主动型模式很难规模性开展,原因主要是应用这种模式的条件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如学生的学习素质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教学目标顺利完成;资金短缺、教学硬件不能配套、教学机构功能紊乱,以及目前以学历为标准、以集中教学为常规组织形式的应试教育体制等。因此,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是普遍采取的一种形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能顺应目前的教育体制以便经济有效地组织教学,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但这种教学模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忽略了教学活动中的学生主观能动性发挥的作用,忽略了教学对象个体性的差异,容易产生僵硬呆板的学习气氛及教育出无创新实践能力的学生。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正好能够弥补前两种教学模式的缺点,并且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因此其积极的教学意义是值得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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