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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新理念:以利益平衡为中心的法学语义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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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起源问题的争论实质只是语义学上的分岐。意识形态化的僵硬认识妨碍了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实践活动,利益主体迅速多元化的现实条件,以利益衡平、引导和协调为核心的法学理念应当成为法学研究和实践的核心路径。 关键词:法的起源;语义实践;利益衡平;法学研究 对法的起源问题,历史上一直有许多不同的认识,单从词面语义看,似乎各家所言都各有所本,都不能轻率否定。实际上在这些争论的背后,与其说是理论识见的不同,不如说是究于语义的分岐,因为语义的功用是随着语词实践目的不同而不同的。不同的使用目的或使用重点自然会导致词语含义的变化和不同。 法起源问题的认识分歧,实际只是各家表述语义的不同,然而却被无端抹上了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对法起源的认识已变成了一种僵硬的教条,进而影响和束缚了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角度。用这样僵硬的理论去分析我国目前异常活跃生动的司法现实,常会使人得出法学理论已力不从心的感觉。实际上,我国利益主体迅速多元化的现实,已决定了法学的分析起点应以此为本。 法学始终在实践中发展,追随实践而进步。法学语词的实际涵义也始终会在实践中发展变化。法学研究不能也不应以过去的语词涵义来妨碍现实的能动实践。从法起源问题的语义分歧上,我们或可从中窥见当前法学研究的一条必由之道;以利益衡平为中心的法学语义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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