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法学课程教学模式选择与多媒体技术
| | 法学法律 免费小论文 摘 要:教学模式的法学法律 免费小论文选择是教学体制改革的法学法律 免费小论文核心内容之一,它必须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本文通过对教学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讨,并联系法学教学中学科特点和目前存在的缺陷,得出多媒体教学模式是目前法学教学中最为有效的一种教学模式,有很强的现实推广意义的结论,并提出了关于多媒体教学模式在法学教学应用中须注意的几个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教学模式;多媒体技术;多媒体教学模式 一、教学模式理论分析及实践应用 随着现代教育学理论的深入发展,教学模式的分类也日益细致。 首先,根据教学主体在参与教学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可以把教学模式分为三种:学生主动型、教师主动型、师生互动型。其中,学生主动型教学模式一直是教育实践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因为在这种模式下,每个学生都能根据各自的需要和能力,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运用各种教学媒体,进行兴趣学习、实践学习、创造性学习和个别学习。甚至有的理论认为所谓“主体性学习模式”就仅指此模式。但是,绝对的学生主动型模式很难规模性地开展,原因有三:①应用这种模式,需要学生都具备很强的学习欲望和学习能力,而实际情况则是学生的学习素养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教学目标顺利完成;②应用此模式,必须有完善的教学辅件作保证,否则难以有效组织教学,这就需要教育成本的高投入和高效率运转;但是,资金短缺、教学硬件不能配套、教学机构功能紊乱是当前各个学校的通病。③灵活开放的教育体制,是开展该模式的外在环境保证,而目前以学历为标准、以集中教学为常规组织形式的应试教育体制极大地限制了它的规模性开展。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是现阶段普遍采取的一种形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能顺应目前的教育体制,经济有效地组织教学,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但是,这种教学模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忽略了教学活动中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忽略了教学对象个体性的差异,容易产生僵硬呆板的学习气氛,影响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正好能够弥补前两种教学模式的缺点,并且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因此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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