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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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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案例教学法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法具有启发性、参与性、民主性的特征。可以采用课堂讨论,观摩庭审、模拟法庭、媒体教学等模式。实施案例教学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关键词:法学教学;案例教学;素质教育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宣讲解释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时,采取结合较为典型的司法判例加以剖析,从而加深对该法理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及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方法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无足轻重。近几年来,法学学术界有人开始重视案例研究,教育界也提倡要加强案例教学方法。这对于着重培养提高法科大学生的理解及实际操作运用法律的能力,推进当前高校法科教育及教学改革是有积极作用的。 一、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特点 案例教学法的正式应用是在本世纪初美国的哈佛大学医学院和法学院。这种方法在培养学生的陈述、分析和对事实综合比较能力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它体现了一种全新的教育思想。其主要特点表现在: 第一,它是一种启发式教学。和传统的“满堂灌”、“注入式”教学法相比,案例式教学法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法学教学仍囿于“灌输”式的讲授,讲含义、特征、性质、意义、历史发展、法律规范等内容,致使学生4年法科学习走入了“抄笔记、考笔记、背法条”的误区,学生理解和运用能力都很差。而实行案例式教学法,改变了教学过程中单独由教师唱主角,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师在讲课过程中适时地提出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供学生思考,启发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思维状态,使学生开动脑筋,认真思考,获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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