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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法学教育与法学人才培养——平等式对话教学方式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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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借鉴国外临床法学教育经验,探索我国法学教育课程改革,已是刻不容缓。实践证明,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临床法学教育的基地,教师以平等对话的教学方式指导学生独立、正确地“做”以及“做”的技巧,这不仅有利于法学教育逐步摆脱传统的知识教育与智力教育的桎梏,而且有利于学生拥有学习的自主权,独立承担起学习的责任,培养和锻炼其终身职业发展的能力。 主题词:临床法学教育 平等式对话 教学探索 高等法律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市场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重要任务。在更新教育观念、转变培养模式、强化能力培养的教育改革的形势下,作为大学法学院应该教给学生什么?我们不可能在有限的四年时间内教给学生今后一辈子所需的各种法律知识。况且法律变化频繁,知识更新快捷。学校教师传授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分析、辨别、创造知识的能力。 法学是一门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注重书本、课堂理论教学,疏忽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律教育存在二个问题:一是在校期间的基本知识学习阶段,局限于知识传授和使学生取得良好的成绩,不够重视培养和训练学生掌握从事实际工作的技能,较少顾及学生今后个人的发展与工作需求,造成学生“知晓”过于“能做”。专业划分过于狭窄和细化,学生强于具体的专业知识,弱于现实社会环境中有效运用和发挥专长的能力。二是法律教育缺乏司法研修这一重要的学习阶段。通常,四年大学毕业后的法学本科生既无需经过司法考试,也无需经过专门的训练,便可进入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从事相应工作。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四年的本科教育毕业后还不能够立即胜任担当法律事务。一些大学毕业生进入实际部门后难以在短时间内适应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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