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培养与党校法学教育
|
| |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重申:“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中国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在新的时期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已成为干部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接受培训轮训主渠道的党校,在领导人才的培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给党校教育,尤其是党校法学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一、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法制意识的培养对党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业,要求党校必须把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党提出在21世纪中叶建成法治国家的政治目标,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在新世纪执政的基本方略。为适应治国方略对执政党提出的转变执政方式、加强法律意识和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教育培训,使其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他们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尤其重要。江泽民同志指出:“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时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深化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要求。”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实施治国方略过程中,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的关键所在。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