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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法学教育与网络的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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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学法学教育在信息社会网络时代面临挑战和压力。信息社会和网络时代已经改变了人们之间交际行为和交换信息的方式,这必然对法学院研究与教育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发达国家(例如美国)的网络科技融合于法学教育发展,他们已经有了30多年的经验。在美国,法律教育与法学研究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著名的westlaw和letxes等法律数据库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性的法律信息产业。westlaw公司已于1997年在北京开设了代表处,并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开通了在中国大陆第一家专用的法律数据库查询终端。1999年上述两家美国法律数据库已经采用互连网络进行法律数据全文检索和阅读,其中已有相当部分的法律数据免费向全球开放。 在亚洲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例如我国的台湾,网络科技发展也有10~15年的经验,使得法学教育在使用网络科技方面也取得了较大发展。在中国大陆这方面起步较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值得我国法学院借鉴。下面从十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网络科技影响法律图书馆发展模式,影响学生和研究人员的资料查询和阅读方式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法学院图书馆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网络科技的影响,改变了发展模式和方向。美国大约有170多所由美国律师协会(aba)承认资格的法学院法律图书馆,在30年前已经开始连接westlaw公司和letxes法律数据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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