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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时事问题”的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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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拉德布鲁赫晚年所关心的“法哲学时事问题”主要包括“作为法律概念的人性”、“社会法”、“民主政治的思想”和“世界法”等问题。有关这些问题的见解是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思想的升华,它对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权、法治、政党建设和法律全球化构造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其中拉德布鲁赫的“自由社会主义” 思想是世界社会主义方向的不朽的蓝图。 关键词:人性,社会法,民主政治,世界法,自由社会主义 相对主义就是普遍的宽容──只是对不宽容者才不讲宽容。──[德]拉德布鲁赫(1934年) 我们曾对拉德布鲁赫的价值相对主义、民主主义、自由社会主义及其对东亚的影响做过若干考察[1],发觉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思想对当今中国塑造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中国的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思想研究,由于拉德布鲁赫的《法学入门》、《法律智慧警句集》和考夫曼的《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的翻译出版,在射程和方向上都有了明确的目标。从总体上看,这一研究是以民主化和拥护人权的法律改革为目标的。[3]但是以往的研究很少触及到拉德布鲁赫晚年所关心的“法哲学时事问题”,而这些阐述又恰恰是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思想的升华,对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权、法治、政党建设和法律全球化构造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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