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法律信仰?民族国家?宪政体制
|
| |
提 要:从某种角度来说,在当代中国法制建设过程中,所缺乏的并不是制度构建而是法律信仰的塑造和精神气质的超越,法律信仰意味着对于民族国家的政治忠诚和文化皈依,而走向政治民族国家的关键就在于宪政体制的探寻。从这一逻辑线索出发,本文尝试着细致而精当的梳理和界定了法律信仰、民主国家与宪政体制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对如何走向政治民族这一目标的路径选择展现了我们思考的进路。 关键词:法律信仰;民族国家;宪政体制 从存在形态和形而上的意义而言,法律既是一种规则体系,又是一种意义体系,其作为规则体系旨在将人世生活中经历检验的生活经验与生存智慧记录下来,辗转为生活的法度,行为的最低标准。由此,法律不仅是现实生活中日常洒扫应对的凭借,展示预期前景的生活之道,人们据此可以“安身”。而且,成为人类情感寄托与信仰“膜拜”的对象,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人们据此可以“立命”。作为主体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和意志等各种心理因素的有机结合体,是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也是法律能否得到公民一体遵循的关键,“一种不可能唤起民众对法不可动摇的忠诚的东西,怎么可能又有能力使民众愿意尊从法律?”。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