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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证主义方法的故事——以拉班德的国法学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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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当代中国许多有关法的观念和制度,最终均可通过两个不同的源流追溯到19世纪德国“国法学”的学说史中去,为此思考或解决现代中国法,尤其是宪法之中的一些课题,其实也可通过解读这段历史而寻得一些机要。拉班德就是这段历史中的象征性存在,他在前人思想的铺垫之下出现,把他人从私法领域中引入公法学的法律实证主义方法发展为有效回避、消解或暂定解决政治问题的法律技术,从而以矛盾的学术性格微妙地回应了矛盾的时代课题,即在政治效果上一方面默认和容忍了当 时德国 君权主义宪法体制的政治现实,另一方面也表述和维护了近代德国的法治主义精神。 关键词:拉班德,国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宪法,法治主义 一、 引言:穿越时空的追寻 如果要透过历史的框架窥视法律实证主义方法的具体面貌,有一段历史就不得不读,那就是19世纪在德国斑斓成熟的“国法学”的学说史。越过遥相隔绝的国界,穿过云谲波诡的历史,我们不仅可以在那里读到法律实证主义的谋略和命运,而且还可以读到今日中国法治问题的部分叠影。 后者的这种意外的可能性,主要缘起于如下事实:现代中国有关法的、尤其是宪法的许多观念和制度,可以通过两个不同的源流追溯到那段历史的源头上去,其中一个是前苏联国家法的源流,另一个则是日本公法的源流。但如果进一步追溯下去,则会发现在很大意义上这二者均发源于德国近代的国法学。[1] 既然如此,思考或解决现代我国宪法中的一些观念问题,其实可以通过解读这段历史而追寻得一些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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