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法治与人类形象
| | 法学法律 免费论文下载 ■法治的法学法律 免费论文下载问题,是一个如何在法律上呈现并准备加以法律规定的法学法律 免费论文下载人类形象问题。 ■对于一个法律时代的风格而言,重要的莫过于对人的看法,它决定着法律的方向。 湖北随州市人,1962年5月生。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6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93年至1994年曾获国家政府奖学金并赴德国哥廷根大学进修哲学与法社会学。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著有《在法律的边缘》、译著《法律智慧警句集》等。 法治的问题,也是一个法律如何想像(设想)人、如何打算对人起作用、法律采取什么方式对待人的问题。简言之,它是一个如何在法律上呈现并准备加以法律规定的人类形象问题。人类呈现的形象变化是法律史上的“划时代”的变化。对于一个法律时代的风格而言,重要的莫过于对人的看法,它决定着法律的方向。这是因为,法律是调整人类的群体或个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规范。所以,如何看待人、人性及人在社会生活中呈现的映像,对于立法者如何正当地制定法律,执法者如何正确地应用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人类形象的各个侧面,如好与坏、善与恶、贫与富、强与弱、自利与利他、文明与野蛮、和平与好战等等,矛盾地交织、组合,就构成了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现实形象。法治在历史上的作用表现在:它通过法律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树立“理想类型的”人类形象,作为一种“架构”的技术引导人类“先行筹划”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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