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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与开放之间的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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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而言,法学还是一门处在发展中的学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不少内部和外部的问题,其中最需要努力的一个方面,就是在法学研究以及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环节上把握两个维度之间的艰难平衡,那就是,一方面要追求专业以及职业的自治,另一方面,又必须保持对于其他学科以及社会的开放。 在今天这个时代里,法学已经成为广受关注的一门学问:书店里法律出版物汗牛充栋,不少法律著作都登上了畅销书排行榜。各种报刊上的法学专栏连篇累牍。电视上,法学教授已经成为出镜率最高的群体之一,他们对于各种社会事务侃侃而谈,向受众传递着种种前卫的或过时的法律知识。一些引人注目的重大事件或案件-例如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和刘涌案-无疑激发了全社会对于法律及其相关知识的好奇心,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其他专业的学者们中间,从前的那种“读书万卷不读律”的心态也在发生着变化,他们对于法学以及法律的兴趣不断提升,尤其是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与法学联系紧密学科的学者,他们与法学界的互动格局正在形成。所有这些都跟我们正在逐渐走向法治社会的这个大格局密切关联,同时也离不开法学界在十多年间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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