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历史与法律
| | 行政法论文 美国是条毛毛虫,至少经我有这个印象。看我大中华的行政法论文文明史,上、下五千年,光芒万丈,江河千古。谦虚一点说,我们也有二千的行政法论文帝王将相史。历史,悠久文明的历史,是吾人骄傲的最大源泉。美国只是一点点,历史短的不能提。 但这就比较奇怪了,连学校都讲究历史,名校都自称源远流长,喜欢搞什么百年校庆。美国,一个历史如此之短的国家,如何能够把一穷二白的北美大陆建设成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有一个答案:就是他们屠杀印第安人,剥削和压迫黑人,以此完成了原始积累。但这个答案似乎不够完全。中国皇帝不杀人?杀!杀不了洋人还少不了本国臣民?“杀人如麻”、“赤地千里”、“饿殍遍野”、“诛灭九族”还有“满门抄斩”,都是大家熟悉的成语吗?但杀来杀去,我们今天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果真的想一想,这些都是比较费解的问题。 一 还有,美国历史虽短,但法律却搞的有声有色,连我们的一些优秀子孙(说他们是“败类”也行)也要去美国取经。美国两百年历史,还出了些欧洲人也公认的先哲:华盛顿、杰佛逊、林肯。这些人是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的。他们的法治思想是其头脑中所固有的吗?也不是的。 没有错,作为一个国家,美国的历史确实很短,但从文化和法律上说,美国也是源远流长,是英国普通法的继续。但美国人还是意犹未尽,再把自己的历史往前推,自称是“古罗马”的传人。德国、法国和英国都要将其法治思想追溯到古罗马时代。德国、法国是大陆法系国家,都自称是继承、捍卫和发展了古罗马法律。这样一来,他们就把自己的历史往前推了许多。美国人与罗马远了一些,但他们也一再坚持自己沿袭古罗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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