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法学法律--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是法的发展规律
推荐论文
·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创
·新课程标准下学生数学学习
·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问题
·谈初中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
·新课程背景下如何将“学习
·输电线路防雷改进措施的研
·初中数学学习指导的实践与

·论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
·物业保安如何服务
·吃鱼能使人变得更聪明、更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是法的发展规律

      法是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是现代法理学的基本论题之一,也是民主和法制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实际问题。自从1988年6月全国首次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提出这个论题以来,它已成为我国法理学以至整个法学的热点和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力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此论题略作探索。
     一、“权利本位”之所指
     “权利本位”是个语义和意义丰富的概念组合。以下六点是它的要义:
     (一)“权利本位”简明地表达了“法是(应当是)以权利为本位”的观念。“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是在讨论“法的本位”的过程中引出的概念组合。“法的本位”是关于在法这一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体系中,权利和义务何者为起点、轴心或重心的问题。“权利本位”是“法以(应当以)权利为其起点、轴心或重心”的简明说法,“义务本位”是“法以(应当以)义务为其起点、轴心或重心”的简明说法。“权利本位”观念的具体表述是各种各样的。此处摘引几段论述为例。“在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发达的现代社会,法是以权利为本位的,从宪法、民法到其他法律,权利规定都处于主导地位,并领先于义务,即使是刑法,其逻辑前提也是公民、社会或国家的权利。”⑴“权利构成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体系的许多因素是由权利派生出来的,由它决定,受它制约。权利在法律体系中起关键作用。在对法律体系进行广泛解释时,权利处于起始的位置:权利是法律体系的主要的和中心的环节,是规范的基础和基因。”⑵“权利是在一定社会生活条件下人们行为的可能性,是个体的自主性、独立性的表现,是人们行为的自由。……权利是国家创制规范的客观界限,是国家在创制规范时进行分配的客体。法的真谛在于对权利的认可和保护。”⑶
 
<<<<<全文未完>>>>>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