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略论法律与公平
| | 法律论文范文 公平又称正义、平等,是法律制度追求的法律论文范文核心价值之一。许多种语言中的法律论文范文“法律”一词都有“公平”和“正义”的内涵。尤其在现代,公平和正义几乎成了法律的代名词,而法律则被视为公平和正义的物质外壳。显然,法律和公平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两者同样存在许多矛盾与冲突,也引起了诸多难解的法律问题。 一、法律与公平的联系 公平(正义、平等)的观念具有普遍性。从历史上看,这一观念是“非常古老的。”由于“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44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人自身天然物质条件的相对平等,决定了人的观念中要求得到平等对待的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平观念并不必然和法律相联系,而是和道德以及其他广泛的社会规范领域都有着密切联系。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传统道德规范都体现了公平观念。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合法者不尽为不公正也。”(《伦理学》第五章,商务1933年版,转引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1982年版) 公平观念和法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在人类文明社会的开端,法律诞生以后。人类社会外部环境资源的有限性和客观生产力决定的社会产品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社会必然要建立某种分配方式,以免社会陷入无休止的纷争状态。即所谓“定分止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表述,即在客观生产力条件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客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中最具强制力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可以说是分配方式最明显的体现。从这点上讲,法律本身并不必然是公平的,倒行逆施的“恶法”也有可能出现。专制社会中“令出法随”以及纳粹德国灭绝人性的法律可以说是法律制度本质的典型体现。不过,法律既然是一种规范,就有如何建立以及建立何种规范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公平问题,或者说,是否公平的问题。一方面,人类可能主动地将公平观念纳入制定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去,使公平成为建立规范的手段,一方面,作为意识形态的公平必然对法律制度进行评判,公平是衡量法律规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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