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美国司法价值观的新发展
| | 法学法律 毕业论文 辨诉交易(plea bargaining)是美国的法学法律 毕业论文一项司法制度,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起控诉的法学法律 毕业论文检察官为了换取被告方作有罪答辩,提供比原来指控更轻的罪名指控、或者较少的罪名指控,或者允诺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被告方的量刑建议等条件与被告方(一律通过律师)在法庭外进行争取有利于己的最佳条件的讨价还价而形成的一项司法制度。 辩诉交易的实践最早产生于美国20世纪30年代,但一直处于“地下交易”,直至1970年在“brady诉u.s.”案中被联邦最高法院认可。1974年4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刑事诉讼规则》对辩诉交易的一般原则以及公布、接受、驳回等一系列程序作了明确而又详尽的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辩诉交易这一司法制度的法律地位。 然而辩诉交易在司法实践中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早在1973年阿拉斯加州检察长gross命令全州所有检察官停止参加辩诉交易,同时期“全国刑事审判标准及目标咨询委员会”还在全国范围内大声疾呼争取在1978年之前废除辩诉交易。当然,辩诉交易非但没有被废除,反而以不可逆转之势风行全国,近年来全国90%以上的刑事案件都通过辩诉交易来结案的。在司法理论界,对辩诉交易的是非之争则更为激烈,不仅在美国国内,甚至世界各国诉讼理论界也是纷纷扬扬,莫衷一是。 笔者认为,辩诉交易制度的产生发展,时间之短、阻力之大、势头之猛,决不是偶然的现象,它是适应了美国司法实践的需要的,是美国新的司法价值观的发展在司法实践和司法理论中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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