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有股减持立法程序之检讨与建言
| | 法律类论文 国有股减持问题已经成为了近一段时间以来而且还将是未来可预计到的法律类论文一段时间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类论文“心病”:社会上各种减持的传言纷飞、市场上人心惶惶股指闻减即降、政府官员则忙不迭的出来表态并没有成型的减持方案-到前一阶段为止,已经有财政部、证监会等许多相关部门的官员表示没有制定好完整的国有股减持方案。这一问题自从2001年6月12日财政部出台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被叫停、证监会2002年1月28日出台了被称为“阶段性成果”的第8个框架性方案引起市场大震也无终而结后进入了一个“拖着不办”的状态。直到国务院前不久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这似乎是为国内证券市场中人吃了一颗“定心丸”,但应该看到,国有股将继续被减持的前途仍没有任何改变,只是减持的市场由国内证券市场转向了国际证券市场。而且,财政部和证监会发言人的谈话也留出了“口子”:他们说,国有股减持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方向是正确的,符合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也就是说,国有股减持是一个方向,现在之所以不继续进行减持的原因是因为国有股减持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制定出系统性的、市场广泛接受的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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