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渐进改革的新动力――从“化整为零”到“合零为整”
| | 法律毕业论文 思想困境与期盼结构 1979年以来持续了二十余年的法律毕业论文中国改革的法律毕业论文根本特征是什么?答曰∶是传统社会的转型与产业社会的进一步转型这样双重的现代化齐头并进、纠缠不清。 从政治体制的观点来看,前一种现代化的目标是要建立保护自由权的市民公共空间以及产业经济组织,而后一种现代化的目标则主要是建立保护平等权、社会权的福利国家以及超越功能和效率的人生意义之网,其实质表现为对前一种现代化(特别是产业化)的反思、批判以及纠偏。在欧美诸国的演变过程中,上述两种不同的现代化基本上是通过不同历史阶段先后实现的 [1].但是,在中国,两者的关系却非常复杂。首先,作为产业化对象的传统社会本来就带有某种福利国家的色彩(这是韦伯[max weber]关于中国的家产制德政的界定 [2]),与对产业化的反思以及进一步转型的导向相映成趣,因而让人很容易在心理上产生“欲投鼠而忌器”的顾虑。其次,作为最近二十余年改革对象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以及“单位”体制,既包含产业社会的成分,也包含福利国家的成分,使得现代化的话语以及反思性现代化的话语都显得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人们不得不面临“理论结构深层次的自我矛盾”(金观涛语)或者“阐述中国的焦虑”(张颐武语)。于是出现了知识界的混乱和两极分化,或者把既存的现实认作定盘星,或者把一阵风似的知识时髦奉为“急急如律令”,或者在前现代、现代以及后现代的形形色色的大小叙事乃至学术泡影之间茫然自失、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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