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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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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是有史以来中国法学最繁荣发达的时期。近年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法学界对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法学做了许多回顾和总结。这些回顾和总结总体说来是比较全面的,但对“法学家的派别问题”还缺少必要的讨论。为了更全面地把握过去,面向未来,本文从气质和风格上对法学家进行了流派划分,有所褒扬,也有所批评,更有所企盼。由于资料和水平等等的限制,本文的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真诚希望被评论者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一)红派 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北京的主要法学杂志,《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等,几乎成了红派法学家们的私人刊物,来稿必发。他们都是特别能写作的人,加之有足够的阵地,因此,他们便成了“制造论文的机器”。文章多而不滥,篇篇皆有创见。一般以专业性的学术问题为主,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至少不率先涉及重大原则问题的探讨。故既能在学术上走红,又能获得政治上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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