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环境权的性质
| |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中国法学界对环境权理论的法律毕业论文范文探索和研究整整二十年了,1 尽管这在学术发展史上是弹指一挥,可是我们却多次获得惊喜,但每当豁然开朗之后,呈现在眼前的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却是我们完全无知的深渊。环境权发展的路径越多,我们就越无所适从,整个环境权理论越来越像一座迷宫,这使我们不得不谨慎地选择一处适当的入口。面对二十年的累累硕果,也许是潜心整理“国故”的时候了。 环境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任何一位关注环境权理论的学者都会这样追问,也不得不这样追问自己。这是探讨环境权的内容、主体和保障方式的先决条件。那么,正确回答这一问题就显得至观重要了。 一、环境权性质学说检讨 1.人权说 环境权概念是以“人权”的名义提出的,2 至今在学术界较为流行,3 并且得到一些国际法学者的支持。4也许是环境问题来得如此突然,又呈现出令人生畏的严峻态势,对良好环境状况的渴求令人不得不援引人权这一神圣口号。的确,人权学说促进了环境权理论的发展,环境权理论也丰富了人权的内容。5可是,人权的内涵和外延却又是那样的模糊,甚至有时令人费解。6所以,把环境权的性质归结为一个更笼统的概念显然并不能使问题变得更清晰,只会使环境权的性质更加扑朔迷离。 反对环境权作为人权的学说认为,尽管环境问题与所有人权存在着不可否认的依赖关系,但环境权只是人权的基础,它不是一项独立的人权。7这一反对意见强调了环境因素在生物学意义上对人类生存的决定性作用,但对良好环境权益的诉求不可能在国际和国内的法律框架之外获得,环境权作为第三代权利 8 只有依托原有的政治和公民权利才能获得确认与有效保障。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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