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评清末新律--从立法主旨析其成败
| | 法学法律 免费小论文 摘 要:清末修律,是先进的法学法律 免费小论文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希冀在不从根本上触动帝制,仁德和祖教纲常等中华文化传统的法学法律 免费小论文思想指导下,表面上为收回领事裁判权,实质为维持清廷的苟延残喘,从而“折冲樽俎,模范列强”。他们把法律变革本身等同与制定西方化的各种法典,造就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中西法文化特殊混合体,而没有将其本土化。清末修律的失败也就成了不变的结局。 关键词:清末新律 沈家本 仁 礼清末修律,无论如何评价,都不失为中国近代法律变迁中的最重要一页1.它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制的基础,基本上完成了中国古代法制向近现代法制的转型;同时,亦是外来法律资源本土化的过程2.可以说,清末修律是继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大变革以来中国法制史上的又一次重大革新3.然而,时过境迁。两千年前的思想大变革把传统中国引向繁荣,而二十一世纪初的这次改良没有挽救清王朝覆灭的命运,这一迥然相异的结局值得我们深思。 一、背景和起因 建立在封建制经济基础之上的清王朝,到乾隆后期,特别是嘉庆以来,更加腐朽4.政治的黑暗,加之大官僚、大地主大肆兼并土地,致使劳动人民日益破产,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而正当清王朝的统治日益衰落、动摇的时候,西方资本主义却有了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如果不经常扩大其统治范围,如果不开发新的地方并把非资本主义的古老国家卷入世界经济旋涡之中,它就不能存在与发展5”。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由于清朝统治集团的昏愦和推行妥协、退让的政策,致使战争失败,从此,中国由独立自主的封建社会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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