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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财产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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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自考论文】二、自我满足,自我实现人类文明演进至今天,尽管世界各国的经济差异巨大,在技术层面上,满足人类的基本生存需要并非难题,但人类文明不仅没有停滞反而以加速度飞速发展着,这显然是因为人们除了生存还有着进一步的需要。根据马斯洛的需要理论,人都有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感情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在人类采取种种手段来满足自身需要的时候,人类文明同时也得到进步。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大多数人的社交的需要(感情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在现实社会中是很难得到满足的,但出现网络后情况就不同了。这种缺憾在网络这一虚拟空间中获得有效的弥合――网络不设障碍地为网络参与者提供了一个滤除现实身份的净化网,使之有足够的自由度创造编码来进行崭新的自我赋值和需求满足。不仅在游戏中,他们可以一园英雄、侠客、国王、明星等等出人头地的梦想,某些游戏技巧的娴熟出色也会得到网络游戏伙伴们近乎疯狂的的推崇;更有可能通过各种方式结交朋友,觅得知音,惺惺相惜地抒一番天涯抱负,留一段奇恋佳话。不能否认,这些美丽地光环洗尽了现实生活中人微言轻,落拓枯燥地不尽人意,即便这是虚拟世界中一种难以对现实产生实效的“快乐”,它也是有足够吸引力的。因为这份快乐绝对不是得还复失的错觉,相反,它是实实在在的,它在文化意义层次上,已成功实现了“控制权”由社会到自我的奇妙的转移。[45] 实际上,网络游戏作为一种娱乐方式,和阅读小说,观看电视剧等传统娱乐共通之处便在于提供一种角色扮演的乐趣。不同的是,网络游戏为游戏者提供了更大的独立性和创造性。为了增加自己在网络世界能拥有更大的自由度,网络游戏的参与者要么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要么支付金钱购买各种网络财产,将自己的虚拟角色武装起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三、游戏人类求取财产的终极目标,是以财产为媒介满足自身生存、发展、娱乐的各种需要!金钱本身无法满足人类地各种需要,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其实质意义人类获取各方面满足地根本性手段。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人类又是如何满足自身娱乐需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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