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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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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论文选题】[内容提要]中国加入wto后,trips协议中的规则将在国内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得到直接或间接的适用。因此, 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产生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既表现在司法审判程序方面,也表现在实体规则适用方面,比较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现状与trips协议要求之间的差距,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提升我国法院在国际上的良好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 trips协议 司法审判 禁令 2001年12月10日,我国成为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成员国。加入wto以后,我国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不仅要全面履行国际间商品贸易、服务贸易的有关规则,还将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简称trips)。我国在加入wto法律文件中承诺,“中国将在完全遵守wto协定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其现行的国内法和制定新的法律,以有效的和统一的方式实施wto协定”。中国加入wto后,trips协议中的规则将在国内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得到适用。因此, 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产生重大的影响。比较研究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现状与trips的司法要求,对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trips对司法审判程序的影响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除trips外还有其他国际公约,如《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但trips的内容涉及面之广,保护水平之高,在诸多方面超过了现有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对知识产权的司法审判程序,较之一般民事诉讼程序,更是体现了其高水准。 (一)各成员国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应当能够有效地、及时地防止、制止和阻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同时又应当避免对合法贸易造成的障碍。防止对知识产权执法程序的滥用。 在执法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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