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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业政策法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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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论文】国家产业政策法,是关于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规定各产业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业政策法有别于产业政策 对于产业政策与产业政策法的区别,学界目前有模糊两者界限的趋势,认为产业政策法是政策与法律相互交叉而形成的一种法律。即在产业政策法中,政策是其内容,法律是其形式,或者说产业政策获得了法律的表现形式,进而具有法律的一般性质。因此,产业政策法也可以认为是调整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很多学者不再严格区分两者,在著述中等同使用。 产业政策法特点说来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它的综合性。一方面,产业政策法调整的对象上有综合性,它包括了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等;另一方面,产业政策法的实施手段具有综合性,它由财政手段、金融手段、直接规制手段及行政指导手段等构成。 二是它的针对性。并非所有的产业都要制定产业政策法,产业政策法往往是针对特定的产业而制定的,体现了国家的政策意图,目的是为了扶持或调整某个产业。 三是它的协调性。产业政策法可以协调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分等各种关系。 四是它的阶段性。根据一定时期和一定发展阶段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确定不同的产业政策并使之法律化,是产业政策法的又一特点。 我国产业政策法实施中的问题 我国产业政策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简单区分不外乎两个:一个是技术问题,一个是现实问题。 从技术问题方面来讲: 一是产业政策繁多,分散,法律化程度不够。产业政策法立法权限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已有的产业政策法效力层次太低。中国现有的产业政策法主要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致产业政策法立法层次低,在具体实施中出现诸多变数,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是地方政府起到了显著的反宏观政策周期的作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行政的,但地方与企业的关系又是市场的。这样地方政府的博弈关系就容易形成多利益主体,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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