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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个人信息保护之纳入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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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行政法论文】凸显“国家刑法”向“公民刑法”的转变趋势前几期我们探讨了刑法修改的几个热点问题,本期我们聚焦又一热点———个人信息保护拟纳入刑法范畴。当今信息时代里屡屡出现的“人肉搜索”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本次修改正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与国际立法接轨,凸显了刑法注重对公民私权利保护的倾向,同时也符合由“国家刑法”向“公民刑法”转变的趋势 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很必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几乎每个人均会经常接到许多莫名来电,询问包括个人理财、不动产买卖、房屋租赁等五花八门的服务。这些电话或短信在很大程度上骚扰了我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些甚至引发了当事人的家庭破裂,其负面影响和后果显而易见。特别是在信息时代里,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使人们对信息的搜集变得极为便利,同时也出现了一段时间内困扰我们的“人肉搜索”的情况。导致这些后果的罪魁祸首则是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时下,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用刑事制裁方法遏制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提出了拟将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刑事责任的建议。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于近日呈交国务院。修正案草案建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收买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所谓个人信息,是指现实生活中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一切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体重、身高、档案、医疗记录、收入及消费和购买习惯、婚姻状况、教育背景、家庭住址与电话号码等。 境外立法反映刑法发展趋向 尽管理论上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需要纳入刑法打击的范围,仍颇有争议,但是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与执法的情况来看,对违反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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