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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山区法院诉讼调解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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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论文】诉讼调解作为一种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中最具特色的组成部分之一,经历了较长的历史时期,它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民事、商事等案件,协调各种利益主体的矛盾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手段,素有“东方经验”之美称。在当前各类矛盾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下,诉讼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调整利益冲突、保护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诉讼调解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案结事了”,拉近法院同人民群众的距离,能有效地将国家司法权威和当事人自治原则有机结合,发挥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桥头堡作用。当前边远山区法院在诉讼调解方面虽取得长效进步,但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诉讼调解功能的有效发挥,阻碍了法院健康和谐的长远发展。为此,本文试从诉讼调解的现实意义、功能体现、我院作为边山区法院在诉讼调解中的实践及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进行调研,并提出进一步加强边远山区诉讼调解的建议。 调解一直是我国的优良历史传统,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文明长河中,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已经被实践了数千年。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息讼”、“和为贵”、“讼则凶”等观念,至今在人民群众中仍深入人心,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民间矛盾纠纷,更容易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改革开放以来,诉讼调解工作虽然一度有所弱化,但依然为解决大量新出现的各种民事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研究和实践,大家越来越认识到:诉讼调解工作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又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符合当前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世界潮流,符合先进的诉讼理念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诉讼调解工作符合中国国情,应当继续加强。由于我国仍处在社会转型和矛盾纠纷多发时期,许多新的矛盾纠纷呈现整体性、复杂性、对抗性的特点。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需要通过法院解决,尤其在基层法院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显著增加, 民事案件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冲突尖锐化、纠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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