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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对待DNA证据的证明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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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调查报告范文】关键词: DNA证据/证明力/DNA证据补强规则内容提要: DNA证据已经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新一代证据之王”,被供奉在神坛上。然而,揭开DNA证据的真实面目,我们却发现:DNA鉴定的理论前提存在例外,得出的是概率而非确定性结论,且鉴定结论存在误差和错误。因此,DNA证据并非绝对可靠;在很多情况下,DNA证据都会失真。科学对待DNA证据的证明力,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DNA证据观,确立和完善DNA证据的质证和认证机制。 (三)DNA检测分析存在误差和错误 DNA鉴定,是一种由人操作的自然科学实验。任何科学实验都有误差,DNA检测分析也不例外。DNA检测中的误差,是DNA检测技术固有的特征。在DNA检测过程中,无论DNA实验室制定多么严密的质量控制标准,无论DNA检测专家多么严格地执行操作规程,都只可能减少误差,但无论如何不能消除误差。就DNA分析实验的误差而言,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著名的DNA检测实验室——紫兰细胞标记公司(Orchid Cellmark)检测的结果是有4%的DNA鉴定与别的证据不符,现在这一误差仍达0.5%[1](P.54)。 除误差外,DNA鉴定中还存在人为的错误。这种错误包括过失和故意。DNA鉴定是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统计学在司法中的综合应用,有很高的科技含量。鉴定的科技含量越高,对实验环境和鉴定人的要求就越严格,出错的风险就越大。据美国“无辜者工程”(The Innocence Project)统计,在利用定罪后DNA检测获得平反的240起冤案中,有一半的案件是因为在先前的审判中错误或者不恰当地运用科技证据造成的。(注释21:Facts on Post-Conviction DNA Exonerations,available at http://www.innocenceproject.org/Content/351.php,last visit 2009-9-30.)为了确保DNA检测的可靠性,DNA检测实验室必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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