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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油气作业区禁航符合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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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习论文】中国海事局因东海平湖油气田扩建工程作业发布航行通告,宣布从2006年3月1日至9月30日的作业时间内, 禁止无关船舶驶入东海的以下作业水域:从北纬27°07′29.077″、东经124°55′35.966″至北纬29°04′18.062″、东经124°54′50.750″两点连线两侧各1海里水域及分别以以上两点各为圆心,以1海里为半径的水域范围内。随后于4月18日,根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更正申请,将上述经纬度改为:从北纬29°07'29.077“、东经124°55′35.966”至北纬29°04'18.062“、东经124°54′50.750”。所进行的作业程序是进行八角亭导管架、组块安装,海底管线、电缆铺设、挖沟,以及相关调试及维修作业。此间,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发言人表示,禁航区域超越日本自行公布的东海“日中中间线”,日本已向中方查询有关事实,要求中方说明。日本自民党秘书长武部勤表示,如果确有其事,日本“肯定要提出抗议”。就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4月18日下午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指出,中国海事局公布的有关航行通告有技术性的差错,中方实际作业范围未涉及中日双方有争议的海域,也就是说,中方的有关作业是在中国的海域之内,是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他同时指出,中方不承认日方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对日方以所谓中间线为依据指责中方并进行炒作的行为表示不满。 笔者认为,中国在东海的上述油气田工程作业区禁航是符合国际法的,中国政府的上述立场及表态是有理有据的。 首先,我国在东海开发的油气田位于日本单方面提出的“日中中间线”以西,完全处于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之内,不涉及与日本有争议的海域。 “春晓”和“平湖”油气田距离“中间线”分别为5公里和100多公里。我国在该海域开采油气及进行有关活动完全属于行使自己主权权利的合法行为,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其次,日本单方面提出在东海以中间线划分中日两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是缺乏国际法依据的,中国并不承认。中日东海划界包括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两个不同海域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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