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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婚姻家庭领域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的关系——兼谈对婚外恋的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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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据法学的论文】摘要: 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是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客观基础。社会道德和法律共同规范着婚姻家庭关系。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手段和领域不同。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某些领域界限明确,可分别调整;但在另一些领域难以明确界定自己的调整范围,道德和法律可从不同层次规范。对婚外恋行为,道德和法律可分层调整,以实现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效力。 关键字: 婚姻家庭 伦理性 道德调整 法律调整 分层调整 婚外恋 调整效力 婚姻法是适用我国每个公民和家庭的法律,其修改备受关注。社会各界就如何修改和完善这部法律,积极建言献策;专家学者就有关内容争论激烈,其中涉及到部分领域如夫妻关系由法律调整或由道德调整的争论问题[①]。本文首先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试做分析,认识对这一领域进行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客观基础,理解婚姻法具有极强的伦理性特点;[②]其次着重分析婚姻家庭领域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关系问题;最后就目前争论较大的关于对婚外恋的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问题进行微观探析。 一 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的客观基础 婚姻家庭是人类生存和延续的方式。婚姻具体表现为一对男女的异性结合,这似乎是两个人的私事,但是又没有这么简单。因为,男女异性的结合会生儿育女、延续后代,事关民族的繁衍。所以结婚不仅仅是一对男女之间的私事,而是与社会有关的行为,会受到社会的干预。从时间上看,人类的成长抚育需要较常的时间,血缘联系将父母子女关系固定下来,使之具有稳定性,从而决定了婚姻家庭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如果人为地变更婚姻家庭关系或缩短其扶养时间,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和老人的赡养。婚姻本由人类两性间的自然结合方式,转化为人类生育的重要方式,而家庭成为人类生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婚姻家庭与人的出生、成长及民族的延续息息相关,人们的行为自然地被社会规范尤其是伦理规范所约束,因为“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延续”。[③] 婚姻家庭既是人类重要的生存场所,又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婚姻家庭关系包含了多方面的利益,即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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