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法律文书--杨湘海贩卖、运输毒品案判决书
推荐论文
·寓教于乐教学相长——加强
·新课程标准下学生数学学习
·提高农村配电网供电可靠性
·输电线路防雷改进措施的研
·加强高中数学建模教学培养
·诸葛亮与荆州关系问题述论
·物业保安如何服务

·高中数学教学巧设疑
·浅谈高中数学新教材中应用
·网络计划技术在建筑工程施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杨湘海贩卖、运输毒品案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1)刑复字第99号
     被告人杨湘海,男,1968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岳阳县人,小学文化,无职业,住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乡岳城村白石组,1990年3月8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993年4月2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经减刑于 1996年7月3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1999年9月21日被逮捕。现在押。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湘海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00年12月23日以 (2000)岳中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湘海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杨湘海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29日以(2001)湘刑终字第84号刑事判决,驳回被告人杨湘海上诉,维持原审对杨湘海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查明:1998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杨湘海按照任建良(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的安排,在任建良开设的“阿良发廊”将任建良提供的100克海洛因通过易江生(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贩卖给吸毒人员曹××,获赃款人民币19000元。杨湘海将其中人民币 16000元交给任建良,个人得赃款人民币3000元,并付给易江生人民币400元。
 
<<<<<全文未完>>>>>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