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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业管理的职业化与课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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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53年石挟尾大火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对香港一半以上的居民提供了房屋供给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作为社会服务的一部分,由香港房屋署提供给特区政府修建的居住区的租户。但是,物业管理服务越来越多样化,私营成份的物业管理比以前更加重要。从行业角度来看,物业管理已经不再是由政府提供给公共居住区租户的社会服务了,而是被重新界定为商业服务,并且客户被作为消费者来对待。此外,不仅仅是行业,还包括客户及整个社会在内,都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职业化怀有极大兴趣。 II 职业物业管理课程的发展 A、香港职业化物业管理的发展 从1953年石破尾大火到前任港督默里·曼奇豪斯爵士宣布十年课程,香港物业管理已经经历了飞速的变化。但是,最大的变化出现在最近几年。 直到20世纪80年代,公共房屋在香港是一个占统治地位的政策。相应地,政府在房屋供给服务政策及物业管理中扮演着领导角色。从60年代未以来,物业管理是政府向居民提供的服务之一,房屋署一直赞助其工作人员在香港大学接受物业管理方面的职业化训练。 除公共物业管理以外,私营物业管理从70年代,特别是美孚新材等大型居住区的完工之后有了快速的发展。1"0年,私营居住区和私营物业管理的发展巩固了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的成立。香港很多领先的物业管理公司都是该协会的会员。协会致力于香港物业管理的职业化。随着越来越多的私营机构参与物业管理并将其作为一种职业服务,房屋署在物业管理领域中的支配性角色被取代了。在最近的1999年2月,香港房屋委员会公布了一项〈物业管理及维修服务中的私营机构〉的检查报告。该报告估计到2009年或2010年,随着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实施,房屋署的4则多名员工将成为冗余人员(资诚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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