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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市场经济下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企业从业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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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业在我国的蓬勃发展,房地产市场经济逐步形成,大量住宅小区和楼宇及各类房屋投入市场,进入消费,产权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这就给房地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了解决计划经济形成的"多家、多口、多头管理"所造成的"一年新、二年旧、三年破,出现总是无着落"的问题,全国各地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在深圳飞广州自八十年代初、北京自九十年代初起就开始了借鉴香港和国外的物业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研究、探讨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新路。这种物业管理从观念、内容到模式、从内涵到外延、从理论到实践都明显的区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房地产管理,并已从房地产开发业、行政管理中独立出来,形成一种社会化、专业化市场的独立行业。 面对这样一种新行业的发展需求,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研究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条件,对进一步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物业管理有其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1、统一管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部第33号令〈城1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四条指出:"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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