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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管理服务现状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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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和广州几个知名楼盘的物业管理同行聊天,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物业管理服务太繁杂,业主仿佛有没完没了的投诉和服务申报;业主相互之间、业主和发展商之间总是有许多扯不清、理还乱的纠纷,让物业管理公司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业主动不动就以不交物业管理费来要挟物业管理公司……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有人说这是我国物业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造成的;有人说物业管理服务是一个新兴行业,消费者还不成熟;也有人说是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低;更有人将责任推到深圳早期的物业管理公司身上——说他们不该搞一体化服务,大包大揽,混淆了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的区别,阻碍了行业的发展。总而言之,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到今天,似乎是问题越来越多了。 苏轼有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之所以有此感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长期局限于本行业之中,没有跳出本行业矛盾的漩涡,站在一定高度来看问题。举例说吧,笔者前不久去广州天河区亲戚家,庆贺乔迁之喜,在沙发上发现一本《住户手册》,便信手翻阅,看到第一页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哑然失笑:“某某小区物业管理处是本小区的管理机构。”联想到刚才在楼下我向一个管理人员问路时(他的穿着和对讲机让我判断出他是物业管理人员,而不是保安或其他工作人员),他说不知道,我接着说出我亲戚的名字,他说不认识,接着头也不回地走了。后来我跟亲戚说,小心你们小区以后会有扯不完的麻烦。亲戚说,我们业主正在闹成立业主委员会呢,这家物业管理公司平时都看不到什么人,也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光知道收费。很显然,这家公司仍然把自己定位在“管理者”的角色,根压没有要转变为服务者,不和业主之间发生纠纷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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