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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接物业管理——难点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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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无序竞争与无利繁荣,最终只能依靠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方式来得到解决。但是一个物业管理企业要真正增强自身竞争力和扩大物业规模,对外跨省承接物业将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于是乎,我们在各种《动态》和报刊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信息:中海接管天津华昌大厦,华侨城占领北京现代城,万厦模式移植昆明,科技园夺标南京佳园,莲花承接国家计委生活小区……,这就是所谓的“深圳物业管理走向全国”的现象,这种“抢滩”令人想起了1944年的“诺曼底登陆”,只有充分了解历史的人,才会知道在这种值得欣慰的成功背后,存在着多少惊险、困难与挫折!故而在今天各物业管理企业大力扩张的同时,必须注视到浮华的背面。 如果说人是社会的细胞,那么住宅小区便是城市的肌体,不难想象一个内地城市中深圳物业管理公司的入侵,会造成怎样的“异体排斥”,故而跨省物业管理的作业,在今天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下,所遇到的困难往往是实质性的,所担负的后果常常是难以逆料的,总的说来,这种异体排斥的情况,一般来自三方压力: 首先,是来自业主的压力。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国地域广阔,风土人情各不相同,有的地方人感情细腻,有的地方人粗犷豪放,有的地方人重礼好义,有的地方人讲求实际,这是地缘特征所导致的个性纯化,与深圳居民的性格互补大相径庭;并且国人所形成的共同特点,就是欺生排外;再就是长期封闭社会所导致的权利意识扭曲、市场意识淡漠、法律观念欠缺、物业管理观念空白,这种种特点在深圳物业管理中都属全新课题,它们之间的交叉互动,结果就出现以下两宗后果:一是收费难、管理难,即部分业主以“物业管理无用论”拒不缴纳管理费、不服从管理,开口闭口“物业管理是干什么的?”,“我自己花钱买了房,我不需要你们。”二是穷于应付“钉子户”,即一些业主以“物业管理万能论”在缴费后向管理处提出各种非份要求,或动辄以不缴费相威胁,不能满足就以各种方式进行对抗,轻则要求退款、大吵大闹,重则四处奔走游说,联成一片。在具体的日常管理操作中,就体现出管理费收取难、处理违章受阻、不按程序办事、到管理处“讨说法”的情况颇为频繁。这就使“推出企业品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顺利实施面临层层障碍,使物业管理水准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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