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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发展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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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的特点 国内的物业管理虽然是从香港和国外移植进来,但是很快就显示了自己的特色。 (一)覆盖面广 国内的物业管理虽然是从80年代开始起步,可是发展速度很快,而且覆盖面广。如上海市到1997年已有一亿平方米以上各类房屋纳入物业管理范围。沿海一些省、市,如辽宁、天津、北京、青岛、江苏、福建、广东等地覆盖面都很广。 纳入物业管理的物业种类从居住用房、办公和商务用房到一般商品房、涉外商品房都先后进入物业管理渠道。随着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深化,大批售后公房和未售公房正在逐步纳入物业管理渠道。与此相适应,各类物业管理企业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如上海市到1997年已有各类物业管理企业近2000家,从业人员约5万人。全国范围到1997年约有物业管理企业7000家,从业人员100万人。一些国际上知名的物业管理企业也争前恐后地进入中国内地。物业管理正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行业。 (二)业主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物业管理的特点就是业主处于主导地位。中国的物业管理能被业主和使用人迅速接受就是国家对业主权益的充分而周到的关注。从立法到行政管理都有明确的法规和措施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利。其中最有力的措施就是按物业区域建立业主委员会,使业主自治管理的职能在制度上得到保证。政府有关部门创造各种条件帮助业委会开展工作。上海市到1997年已有房屋业主委员会近2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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