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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业主行为得靠管理——和平花苑车辆管理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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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自治意识和物业公司的专业管理能否有机地结合,是树立物业管理新形象的关键。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有时会碰到—些自治意识差的业主,这就需要管理人员通过规范的管理来调整、引导和约束其行为。和平花苑车辆管理从混乱无序到整齐有序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和平花苑的背景情况:和平花苑的前期物业管理是由发展商委托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由于措施不到位和缺乏管理能力,小区内秩序混乱,管理工作无法开展;特别是车辆管理完全处于无序的状态。小区内总共56个车位,仅有12个车位办理过“车位租赁合同”,总计有8.6万元租赁费欠收,临时停车费更是无法收取。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访客车辆随意停放在租赁车位上,造成付费车主不满,车道上也常有车辆停放,交通事故苗子频频发生,保安有时要干涉非但得不到理会,还常遭到车主的漫骂。业主对此意见很大。 和平花苑业委会成立以后更换了以前的物业公司,通过暗访聘请上海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业委会对小区管理的期望值很高,尤其看重小区内的车辆管理,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专项列出车辆管理的要求,合同条款中明确要求卓越公司在每月规定日期前将收取的固定车位租赁费交付给业委会,未能收齐费用必须由卓越公司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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