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物业管理论文集--物业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推荐论文
·心病还需“心”来医
·语文教师,解放你的心灵
·让语文课堂成为学生的乐园
·语文学科目标的再认识
·语文美感教学的理论思考
·在听说读写中开发学生智力
·结合实际,谈谈对学生进行

·对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一点
·地理学习风格与教学策略
·“参与探究型”结构在小学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物业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2004年,深圳住宅小区凶杀案件频发。东海花园一业主在家中被凶犯杀害,后查明凶犯是持过期的论文集《装修出入证》混入小区的论文集。受害人亲属提出高达600万元的赔偿要求,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受害人损失的补充责任,赔偿17万余元。另一大案是信托花园业主周一男灭门案,业主一家及同住人共五口被害。破案后死者之一向永进的父亲要求物业公司赔偿120万元,法院尚未判决。
在业主看来,交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应当提供人身安全保障。物业公司却深感委屈,我们既不是公安,又不足保镖,人力物力权力都有限,怎么能对业主的人身安全负全责呢?本来物业管理就是个微利行业,动辄赔几十万上百万,风险太大了。
“安全保障义务”有法律依据
业主在物业管理范围内人身受到损害,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逐步完善,对此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则。
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现正在起草当中。其基本原则已经在一些现行法律中分散地体现出来。2004年5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原则。其中与物业管理行业关系最密切的足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通俗地说就是,经营者或者社会活动组织者,对他的顾客或者活动参加者负有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履行这个义务,致使他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法条中虽未明确列举物业管理,但从法理上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应包括在“等经营活动”之中,物业管理公司要对它的顾客一一业主和使用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足毫无疑义的。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zishu$$$字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