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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物业管理的模式与业主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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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专业论文】近1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有物业企业近15000家,从业人员近200万。北京市现有物业企业1270家,从业人员约5万余人。物业管理行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并且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它的发育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目前,由于物业收费引起部分业主与物业企业的尖锐矛盾就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而引起这类矛盾的根源,则是物业管理模式的单一化和业主没有得到应有的选择权。 本文仅就物业管理模式与业主的的选择权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欢迎业内人士批评指正。 一、什么是物业和物业管理 谈物业管理模式,首先要弄清什么是物业和物业管理,然后才好谈物业管理模式。根据权威人士的解释,物业,是指不动产而言,而不动产,就是房地产。我国香港特区称房屋和土地为物业,我国台湾地区称房屋和土地为不动产,我国内地称房屋和土地为房地产。物业、不动产、房地产,均是指房屋和土地而言,基本涵义是相同的。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或者业主自己对房屋(一栋或若干栋)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以及与房屋土地相连的设施设备、环境卫生、道路、车辆、保安等实施统一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为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服务。 物业管理通过组织业主委员会来实施。 二、为什么要实行物业管理 在城市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搞好城市管理,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二是为城市居民创造整洁、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居民安居乐业。 三、物业管理的内容 为了达到物业管理的目的,保持住宅区物业自身的整洁与完好,让居民生活在良好的居住环境之中,物业管理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项: 1.对住宅区内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维修、养护和管理; 2.对违反《住户公约》和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 3.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房屋装修方案,制止私自装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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