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乡镇财政的突出问题值得重视
| | 论文下载 问题一: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偏紧,创税制体制未落到实处 以湘西州为例。目前我州普遍实行"超收分成、短收分担、分级包干"体制,从执行的论文下载情况来看: 一是体制不稳定。各县在确定乡镇体制时原规定一定3年(或5年),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实际几乎每年都在调整乡镇基数,尤其是永顺、花垣、保靖几个贫困县,一年调整一次基数,大大超过乡镇的论文下载承受能力。 二是超收分成比例过高,乡镇可得财力小。目前我州乡镇超收分成大部分按ZH或3:7分成,而对烟叶特产税等大宗收入又实行单项分成。保靖县对迁陵镇1997年起基数2:8分成,1998年起基数4:6分成,1999年起基数又实行单项分成,致使乡镇可得财力小。 三是分成款难到位,挫伤了乡镇的积极性。尚未建立国库的乡镇,实行收入上解、支出下拨、年终结算。但从实施的结果看,到2000年4月底止,龙山县拖欠乡镇分成款380万元;永顺县1997年乡镇超收分成款仍未到位,1998年的尚欠44万元,1999年的尚欠12万元。花垣县1999年乡镇分成收入114·5万元,年底结算时,县政府决定只拿出的万元兑现乡镇超收分成,其余的54·5万元一笔勾销。 四是体制不规范。部分县没有按分税制要求分税分级,收入范围划分不清,财权、事权不明确,责任不到位。 五是收入基数偏高。全州各县市在确定乡镇基数时,普遍采取以前3年实际完成教为基数,再确定一个递增比例。现行增长比例最低为5%,最高达20%,过高的比例,抑制了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总之,从体制上说,各县都抠得太紧,挖得太苦,乡镇没有奔头,好差一个样,致使部分乡镇领导对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抓得不紧,挫伤了乡镇理财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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