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建立工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 | 微观经济学论文【 标 题】建立工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微观经济学论文基本原则 【 作 者】刘富江/邢俊玲 【编 者 按】编者按:浙江省余姚市姚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科研小组史秋华等同志给国家统计局写信,提出对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设置的微观经济学论文一些认识。为了推动此项工作,这里发表了我局工交司两位同志写的文章,以期引起讨论。 【 正 文】 建国以来,我国理论界、经济界围绕经济效益评价考核做了大量的研究、探讨工作,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随着经济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要真正做好经济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有一套科学的、为社会公认的、可行的工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二是要有一种公认的、科学简便的评价方法;三是要有一套完整的、稳定的统计制度。1992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由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业生产评价考核指标的报告》,国家统计局相应制定了《改进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实施方案》。这套工业生产评价考核指标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基本上解决了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或者说是在这些方面大大的向前迈进了一步。这是我国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方法的重大改革,也是我国工业生产评价从传统的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型和经济效益型的转轨。这套考核指标自1992年一季度在全国正式实行到现在,对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促进各级领导把注意力转向重视工业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税制等在工业企业的全面贯彻执行,有的考核指标已不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为了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引导工业经济发展朝着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方向转化,在调查研究和吸收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改进了1992年制定的工业经济效益考核指标体系,并于1998年2月在全国正式实行。改进后的新的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七项指标: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新指标的选择和设置,主要考虑了以下四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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