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程序创新:企业制度创新的基石—公司法人治理结
| | 计量经济学论文程序创新:企业制度创新的计量经济学论文基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功能的计量经济学论文实现 2001-09-14 一、 问题的提出与分析 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可以综合地解决国有企业的一系列体制性矛盾,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机制,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是:资产所有者拥有公司的所有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为由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托管人,拥有重大决策及对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监事进行监督,向股东会负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是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合理配置权力、公平分配利益以及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从而提高公司效率,实现公司的经济效益目标。 目前,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由于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很多公司的运行机制和运转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只是一个空架子,“形备而实不至”。原有许多结构性问题、矛盾和弊病,在新的机制下依旧存在,突出的表现在: 1.理结构不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不明确、运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由于改制不彻底,股权结构不合理,控股大企业或大公司与子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经营机构等方面长期不能真正分开,股权全部由控股公司一家行使,“一股独大”,公司运作实质上呈现为内部人控制,中小股东往往丧失了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力,权益得不到保护,导致“有形无制”、“有股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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