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格局
| | 经济学原理论文 1987年7月率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国有资产管理专门机构——市投资管理公司,逐步实现了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资产管理职能的经济学原理论文分离,强化了国有资产的经济学原理论文经营与管理,国有资产不断发展壮大。截至1992年底,由市投资管理公司管理产权的企业,与1980年底相比:国有资产总额、净资产、年实现利润分别年递增61.6%、53.7%、54.9%;1993年,又比1992年分别增长45.4%、55.33%、30.7%,达到663亿、160亿、35.4亿元。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3年以来,深圳市以更顺产权关系为主线,按国际惯例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目标,进一步采取措施,调整结构,基本上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纵三层、横三块的新格局。 一、纵三层 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深圳市建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投资管理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新体制。 调整充实市国资委领导成员。1993年9月,由常务副市长王众孚任主任,李德成、张鸿义为副主任,吸收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国土局、体改办、计划局、监察局、经发局、贸发局、运输局、审计局、统计局和投资管理公司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同时,设立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国资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国资委和办公室是市府宏观管理、制定政策法规、监督考核国有资产的主体,是纵三层的最高层。 作为中层次的市投资管理公司原来兼有的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就转移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从体制机构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市投资管理公司成为全新的资产经营公司受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代表市国资委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可为企业从境外国外引资、向银行贷款作担保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对其下属全资企业或控股、持股企业,是股东关系,不是行政上下级关系,依法享有出资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从价值形态上运营国有资产,保证安全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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