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税费分筹”——深化改革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的探讨
| | 经济学 评职论文下载 采取保种方式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何种基金征集制度,直接关系到参加养老保险对象与用人单位的经济学 评职论文下载经济利益,关系到养老待遇的经济学 评职论文下载支付水平与基金的正常运行。当前,各级社会保险机构普遍遇到的基金征缴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难,关键并不在于具体的工作措施与办法,而是从深层次暴露出现行基金征集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本文试从分析现行基金征集制度存在弊端入手,探讨改进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的改革思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基金征集制度,实行“税费分筹”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改革现行基金筹集方式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是在实行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县市级地方统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金征缴具有明显地方规费特点。基金由社保机构或委托税务机关征缴,由企业与职工个人缴纳。这种在基金筹集方式上体现的“企业互助养老”,已越来越不适应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发展的形势要求。 ⑴养老保险基金征集面窄,难以体现社会统筹养老由社会共同承担的特点。社会保险制度是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之间利益再分配与调剂,并共担风险、最大均衡的保障制度。但现行基金征集,仅向已参加社会养老统筹单位征缴,形成退休人员多的企业向退休人员少的企业的负担转嫁,造成没有退休人员或退休人员负担较轻的用人单位参保意识淡薄,尤其那些新兴发展的合资、合作、联营、联办、个体私营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希冀摆脱为社会统筹养老承担缴费的义务。无疑,这在基金征集制度设计上存在的先天不足,遗留下社保机构征缴与扩覆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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