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股份合作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 | 发展经济学论文股份合作制存在的发展经济学论文问题及改革建议 2001-07-17 上海市集体和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起步于1992年。迄今为止,绝大部分企业经受住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学论文严峻考验,或扭亏为盈或稳定盈利。以市经委率先试点企业为例,数年来先后改制的30家,仅3家企业出现亏损(占10%),相对于未改制小企业,亏损面显然要小得多。实践证明: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其市场生存能力。无疑比本改制的同类型企业更强。然而,历史遗留问题的拖累,现今外部环境的不利,以及股份合作制自身固有的局限性等,又都明显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拟着重围绕股份合作制的内在局限性所引发的难题,作一番梳理,并提出应对措施和放宽政策的建议。 (一) 当前,改制企业普遍遇到的难题突出表现在: 1.股权分散决策难。《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规定:“非股东在职职工不得超过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10%,即90%以上的职工应持股。几乎所有职工都是股东,容易形成新的大锅饭,表现为好走两种极端:或者“人人是股东,人人不负责”;或者“人人是股东,人人要作主”。前者导致“搭便车”现象;后者造成意见分歧莫衷一是,特别是遇到重大事宜决策,往往一议再议议而不决。 2.平均持股激励弱。《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人入股“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改制前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个人平均工资总额的10倍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时规定中又指出最低入股额不得少于企业人均工资总额。这样,其实际涵义变成,厂长经理最高人股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中最低入股者的10倍,大致只是职工平均水平的三、四倍左右,持股差距较小。持股平均化不但容易演变为新的大锅饭,降低决策效率,而且由于付出与收获不匹配,显然会减弱激励经营者的强度。调查表明,几乎所有经营者都主张经营者群体应特大股。当然,经营者欲持大股,不只是为经济收入,还为更高效率达成企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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