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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与价值的关系——论析传统价格理论中的矛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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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论文】论文关键词:负价值;交换价值;自然价值;劳动价值论文摘要:传统价格理论认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即价值决定价格。然而运用这一理论解释某些经济现象时遇到了困难,分析发现,价格首先是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然而交换价值并不等同于价值,因此价格也并非完全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商品是用于交换的物品。同时,提出“交换价值=自然价值+劳动价值”的公式和“负价值”的概念。 一、问题的由来 传统的价格与价值关系是;“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这里所说的“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即是价值的来源。因此也可以说“价格也是价值的货币名称。”简单地讲,就是价值决定价格。但传统理论又同时指出:“价格形式不仅允许价格与以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也就是价值量和他的货币表现之间的量的不一致,而且包含一个绝对的矛盾,以致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不再表现价值。“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通过赋予它们的价格而取得商品形式。因此“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传统理论把不再表现价值的价格解释为“形式上”的。至于为什么可以表现,传统理论并未予以进一步解释。在这里,存在一个很明显的逻辑上的矛盾:既然价格由价值来决定,那么价格必然表现价值。因此不可能存在有价格却无价值的商品。否则,无价值的商品的“价格”来自何处呢?如果完全按照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和价格理论,显然无法解决这一矛盾。 这需要回到价值与价格理论,深人思考这一问题。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因此,对价值与价格理论的重新思考确有必要。 二、一个必要的理论前提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类作为有意识有理性的高级动物,一直在思考与实践通过何种方式与自然达成“和解”,使人摆脱自然的控制。作为思考和实践的结果,产生了两种相对立的考察人与自然关系的向度或视角。 一种视角是以人作为参照体,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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