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外风险投资运作主体模式及借鉴
| | 免费论文我国的免费论文风险投资起步较晚,1985年我国第一家专营高新技术投资的免费论文全国性金融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成立,之后又成立了广州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江苏省高技术投资公司等,由此我国的风险投资有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国20多个省市创建的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信用社已达100多家,具备40多亿元的投融资能力,但是,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无论从数量规模上,还是运作主体上,与发达国家相比,都尚处于初创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着重探讨国外风险投资运作主体模式选择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风险投资运作主体模式及其治理机制的优劣比较 风险资本的目的不在于对企业的长期持有,而在于通过资本的运作获得资本增值,风险资本投资者追求的不仅是资本利润,而更要的是资本市场的价值增长。风险资本的这些基本特征决定了风险资本投资是纯粹的市场行为。这也就决定了西方国家风险投资业的产权以私人股权为绝对主体。1998年欧盟国家风险投资资本近5.1%来自 政府机构,其他均为私有股权资本。1999年,这一比例下降到4.7%.在美国,1998年私有股权占风险投资资本的88%,1999年上升到89%,私人股权占风险投资融资资本的比例,1998年为89%,1999年为91%. 以私人股权结构为主体产权结构特征的美国风险投资业,其主要的资本来源于机构投资者,个人和家族在美国独立式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中所占比例在20%以下,而养老基金的比例1999年高达53%.在欧洲,风险投资业的资金同样以机构投资为主体,主要的投资机构是养老基金和银行。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zishu$$$字 | |
| | |
| |
|